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通知
2014-02-27 | 点击量:
各会员单位:
为切实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局、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协会,共同聘请山东正韬律师事务所衣静涛、李旭峰律师作为协会会员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 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其中涉及第2条、第3条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四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标的额免受律师费,超过部分根据涉案标的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
各会员单位如需法律服务,可直接与其联系。
联系人:山东正韬律师事务所 衣静涛
电 话:0535- 5229136 手 机: 13906455353
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协会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