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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强做优葡萄酒产业的实施意见

2020-12-17 | 点击量: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葡萄酒产业是我省传统特色产业,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市场知名度。为做强做优我省葡萄酒产业,培育知名品牌,提升产品品质,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融合,推进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省两会”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产区优势、生态优势、市场优势,以葡萄产业为依托,发展“葡萄酒+”新模式,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新特精”取胜,提升质量创品牌,打造红酒文化产业链和河北“波尔多”,实现葡萄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巩固优势。编制葡萄酒产区保护和发展规划,整合产业土地资源,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加强源头管理,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重构产区优势。

 

    培育品牌,提升品质。严格行业标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适应消费者多样化、时尚化需求,加大创新力度,开发“新特精”品种,打造国际葡萄酒展销平台,培育产区品牌和产品品牌。

 

    延伸链条,融合发展。着力推动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葡萄酒营销一体化发展,延伸葡萄酒文化产业链条,与文化、旅游紧密结合,做强做优葡萄酒产业。

 

    (三)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省葡萄酒产业发展实现“两扩大三提升”,即:扩大葡萄种植面积,扩大葡萄酒产量;提升葡萄酒主营业务收入,提升“新特精”葡萄酒比重,提升我省葡萄酒国际影响力。优化葡萄种植结构,全省葡萄酒产区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提高产能利用率,葡萄酒产量达到20万千升以上;增加“新特精”等中高端葡萄酒供给,葡萄酒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增强河北葡萄酒品牌影响力,构筑“2511”产业格局,即:打造两大优质产区,培育5家龙头企业、10个优质酒庄、10个知名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抓源头,高标准打造优质葡萄酒产业基地。

 

    坚持优质特色酿酒葡萄种植,充分发挥生态优势,保障优质原料供应,奠定我省葡萄酒品质基础。

 

    1.编制产业规划。张家口、秦皇岛市要科学编制葡萄酒产业发展规划,明晰产区范围,根据风土特征确定不同区域葡萄酒产业发展重点与发展方向,划定保护范围,做好产业土地资源整合与利用。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葡萄酒产地环境准入,选择环境功能符合食品加工要求、无危及葡萄酒生产卫生安全的区域建设酿酒葡萄种植基地,选择无毒害、无各种污染源和其他可能影响葡萄酒生产卫生安全的区域新建葡萄酒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

 

    2.优化种植结构。依托权威机构开展不同片区风土分析,根据不同特征精选葡萄苗木品种。大力发展酿酒葡萄生产,推进葡萄种植由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保护龙眼、玫瑰香等传统特色品种种植,巩固赤霞珠、蛇龙珠、雷司令、梅鹿辄等大品种种植,探索马瑟兰、小芒森、西拉等小品种种植,实现产区酿酒葡萄的区域化、差异化、多样化发展,突出产区不同特色。鼓励和引导鲜食葡萄种植户扩大酿酒葡萄种植比例,引种特色酿酒葡萄品种。(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

 

    3.扩大种植面积。探索实行公司制、股份合作制、酒庄(企业)自建基地等多种发展模式,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酿酒葡萄种植基地。推广“公司+农户+基地”发展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种植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支持葡萄酒重点企业建设规模化高端原料基地。推广张家口市做法,对流转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葡萄种植基地给予资金补贴。支持组建专业化葡萄或葡萄酒技术设备服务公司,在埋出土、整形修剪、除草松土、病虫害防治等环节开展机械化作业和专业化服务。葡萄酒企业(酒庄)在我省补贴目录范围内购置的农业机械,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

 

    (二)抓龙头,培育河北葡萄酒产业新优势。

 

    围绕龙头企业抓提升,充分发挥产区优势,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着力提高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

 

    1.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完善产区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产区环境,集中优势资源支持葡萄酒企业做强做优;鼓励葡萄酒骨干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扩大生产规模。引入战略投资者,鼓励国内外企业和个人到怀涿盆地、秦皇岛两个产区投资建设葡萄酒企业或酒庄;鼓励省内优势传统企业投资建设葡萄酒企业或酒庄。张家口市重点推动利世G9国际葡萄酒文化区、中城葡萄酒庄园集群等8个示范项目建设,秦皇岛市重点推动昌黎干红小镇等6个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工,投产达效。到2022年,培育形成5家葡萄酒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

 

    2.提升质量标准控制水平。实施标准领航工程,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企业采用的产品和服务标准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施质量安全保障工程,鼓励企业(酒庄)与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接轨,建立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先进管理体系,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全面推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支持葡萄酒生产企业(酒庄)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技术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支持企业应用原料检测、生产储存过程动态监测、质量控制等先进的自动化装置。(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

 

    3.增加中高端产品供给。强化科技创新,支持建设葡萄酒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强葡萄酒加工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具有鲜明地域属性的干红、干白、桃红、冰葡萄酒新品,推出低成本、绿色化佐餐系列酒,引导大众消费,培育消费热点。大力推动工业设计植入,支持企业与国内外设计机构合作,深挖葡萄酒文化属性、健康属性、地域属性,优化产品包装、外观、功能、定制服务,发展时尚化、功能化、个性化新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对符合支持政策的葡萄酒行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成果转化项目,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补贴。引导企业增加品牌意识,对标学习国内外知名企业品牌创建和发展经验。精确制定品牌战略计划,培育优势品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

 

    (三)抓平台,展示河北葡萄酒新形象。

 

    推动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充分释放市场优势,提高河北葡萄酒知名度和美誉度。

 

    1.支持建立葡萄酒展示交易中心。依托龙头企业或酒庄,在国内主要葡萄酒消费城市建设以品牌推介、品鉴欣赏、体验交流、文化传播为主题的河北葡萄酒产区展示交易中心(销售体验中心),塑造产区特色品牌形象。对品牌葡萄酒企业在国内主要葡萄酒消费城市或机场建设装饰风格统一、品牌形象突出、具有文化内涵的形象展示店、旗舰店、直销店,经营时间不少于1年的,根据租赁装修、营业面积、经营情况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

 

    2.打造国际葡萄酒展销平台。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联合省有关部门,在两大产区轮流举办河北省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节和葡萄酒产业高端论坛,邀请和吸引国内外经销商到会,打造国际知名葡萄酒展会。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和葡萄酒推介活动,布展推介的公共部分按照事权划分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支持企业(酒庄)参加国际葡萄酒知名博览会拓展市场,提升产品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

 

    3.做响两大区域品牌。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优势,抓住2022年冬奥会和秦皇岛市打造国际旅游城市的有利时机,全方位向国内外推介,提升沙城葡萄酒、昌黎葡萄酒两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推广力度,建立和完善两大产区宣传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全方位推广产区特色、酒庄旅游和优质产品宣传。张家口、秦皇岛市要指导怀来、涿鹿、昌黎、卢龙等县把葡萄酒产业作为立县的主导产业或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优质葡萄酒产区。完善两大产区基础设施,建立游客集散中心,申请设立葡萄酒保税仓。支持产区或企业(酒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高端与大众相结合,采用大数据、“互联网+”发展垂直电商,建立多载体、多层次、多渠道营销网络体系,拓展品牌产品市场。开展品牌宣传推介,讲好品牌故事,打造区域品牌。(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石家庄海关、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

 

    4.发展“葡萄酒+”新模式。支持龙头企业(酒庄)走全产业链模式发展道路,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互动发展,建设集种植、生产、休闲旅游和文化推广为一体的葡萄酒庄。鼓励葡萄酒庄建设与旅游、文化、服务、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10个有特色、有品位、有市场的精品酒庄。以龙头企业和特色酒庄为重点,研发葡萄系列旅游商品,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葡萄酒小镇或酒庄文化聚集区,深化京津地区旅游合作,开发葡萄酒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打造怀涿盆地葡萄产业精品旅游景区,促进秦皇岛滨海旅游与葡萄酒旅游良性互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要确定葡萄酒产业管理部门,明确管理职责,健全管理体系,设立专项资金,研究制定具体扶持政策,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葡萄酒加工业行业管理,省农业农村厅负责酿酒葡萄基地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助张家口、秦皇岛市研究制定葡萄酒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省商务厅负责引导市场开拓,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指导葡萄酒产业的旅游景区开展创建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建设。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集中分析研究、重大事项适时通报、关键时段联合督导等运行机制,协调工作落实,解决突出问题,突破发展瓶颈。(责任单位: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企业(酒庄)技术改造、质量品牌和服务平台建设。降低葡萄酒产业用地成本,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对葡萄酒产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已完成设备投资总额20%,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葡萄酒企业主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分别资助经费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葡萄酒企业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

 

    (三)强化融资融智。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要探索设立葡萄酒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符合基金投向的企业创新发展。支持葡萄酒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对在境外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其挂牌1年内的首次融资额,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进行融资奖励,融资奖励金额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转入主板的按照主板奖励标准进行补差。产区所在地政府要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因不可抗力给葡萄酒企业(酒庄)造成的贷款损失,贷款逾期一定期限后,经积极清偿仍不能追偿的担保贷款,通过财政风险补偿基金进行代偿支持,对发生贷款风险损失的,市、县政府与经办银行按照一定比例分担。支持美国纳帕葡萄酒学院怀来分院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葡萄酒学院建设,加强与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专业院校合作,定向培养高素质种植师、酿酒师、侍酒师、营销师等专业技术人才。邀请国内外专家开展酿酒葡萄栽培、葡萄酒酿造、葡萄酒品鉴、葡萄酒营销、葡萄酒文化知识培训或组织到国际国内知名产区培训。(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

 

    (四)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简政放权,深化葡萄酒产业领域“放管服”改革,支持发展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小型葡萄酒加工企业(酒庄),支持葡萄酒企业自建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充分发挥葡萄酒类社会组织作用,推动企业间交流合作,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产区所在市要探索开展葡萄酒产业发展地方立法,加强产区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维护葡萄酒企业(酒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张家口、秦皇岛市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