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局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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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酿酒葡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通知

2022-04-01 | 点击量:

各区市商务局、烟台开发区经发科创局、蓬莱区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优质酿酒葡萄基地建设,保护企业、合作社与种植户利益,2013-2021年,我市连续开展了政策性酿酒葡萄农业保险工作,9年累计为12.52万亩酿酒葡萄提供5亿元的风险保障,累计缴纳保费2003万元,共兑付理赔款2365余万元,理赔8.96万亩。取得了良好成效。酿酒葡萄种植保险实实在在为企业挽回了损失、维护了葡萄种植户的利益。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促进烟台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办发〔2020〕15 号)和通知要求,2022年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酿酒葡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保障我市酿酒葡萄基地建设稳步健康发展。

一、支持重点

酿酒葡萄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根据烟台市商务局、烟台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烟台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烟商务〔2021〕71号)的有关规定,在烟台区域范围内连片种植酿酒葡萄面积50亩以上,且葡萄树龄在3年及以上的参加政策性酿酒葡萄农业保险的企业(酒庄)、合作社或种植户可申请参保。保费由参保企业(酒庄)、合作社或种植户与财政各承担50%,财政补贴部分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依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葡萄种植保险条款》有关规定,保险责任为雹灾、风灾、旱灾和洪涝灾害造成的酿酒葡萄果实损失以及上述原因和冻灾造成的苗木死亡,保额为4000元/亩,其中果实和苗木各2000元/亩;保费为160元/亩,其中企业(酒庄)、合作社或种植户与财政各承担80元/亩。各区市要合理安排财政预算,确保财政配套资金按时到位。

二、项目申报与确定

(一)项目申报单位上报资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烟台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规定的条件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要求

各区市商务局、开发区经发科创局、蓬莱区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的初选,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联合行文向市葡萄酒中心和市财政局申报;各区市(单位)于2022年4月30日前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区市申报的项目需出具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承诺函。

项目申报材料以A4纸格式打印并装订成册报市葡萄酒中心。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联合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表(附件2)、承诺函及投保基地平面示意图(需标注地块面积)等材料各2份。同时,需将项目申报材料对应电子文件发送到市葡萄酒中心葡萄酒产业发展科邮箱。

申报通知及附件电子版请在市葡萄酒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三、工作要求

申报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烟台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及本通知的要求,提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妥善准备、保存需核查的原始票据及凭证等有关资料,并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市商务局、财政局、蓬莱区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突出重点,认真筛选和推荐优秀项目,避免重复申报。

酿酒葡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农险部负责具体实施,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准备材料并办理投保手续。现将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市葡萄酒中心反映。

四、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农险部

联系电话:6699097

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葡萄酒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孙红霞

联系电话:6715267 邮 箱:ptjjcygh@126.com

附件:1.2022年烟台市酿酒葡萄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申报汇总表

           2.烟台市酿酒葡萄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申报表

2022年酿酒葡萄政策性保险附件.doc

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3月31日